近期,关于汽车销售商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议。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层面来看。
一方面,如果这笔费用直接写入发票,并冠之以“金融服务费”之名,则显然不合法。所谓金融服务费,是指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但是4S店和汽车公司都不是金融机构,没有资格和权力收取金融服务费。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认为,“从合法性角度来说,(4S店或第三方)收取金融服务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汽车经销商不是金融机构,也不能提供金融服务。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实际是在骗车主的钱。”金融服务费是销售商的黑色收入,“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在民事价格以外的一种乱收费现象,明显违反了我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另一方面,如果这笔费用被冠以别的称谓,比如垫资服务费、中介费等等,那么法律并没有禁止。如果买卖双方经过了协商,而且有合同依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也可以收取费用,毕竟现在是市场经济。当然,其前提也在于销售一方没有欺诈或强制诱导等行为。以此观之,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否合法合规需要具体来看。
从西安奔驰女车主的案例来看,这笔收费存在有诸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收费都没有开发票,因此叫“金融服务费”只是通俗称谓,而非法律意义的称谓。
在汽车销售中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并不合法。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金融服务费更是违法行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 。
“存在即合理”并不是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铁律。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奔驰,认定收取金融服务费违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金融服务费违不违法进行了准确定性,而且增强了消费者 *** 信心。
汽车销售商收取“金融服务费”是不合法的行为。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应保持警惕,如遇到类似情况可积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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