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布通告,宣布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市级统收统支是指将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由县级转移到市级进行管理。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养老保险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根据新政策规定,参保人群包括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他们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
在新政策下,缴费标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 *** 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不同档次,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 补贴也得到了相应增加。地方各级 *** 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地方 *** 每年增加补贴5元;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地方 *** 每年增加补贴10元;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地方 *** 每年增加补贴15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政策下,待遇发放也有了明确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并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来自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以及地方 *** 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
当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完毕时,由当地 *** 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而在参保人去世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 补贴余额则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通过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川省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确保他们晚年生活的安定和幸福。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起,四川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收统支!”这一政策将为广大农村居民带来更好的养老保障,让他们在晚年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 参考资料: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国务院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步提高管理层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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