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我们平时缴纳的五险,大家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但是这个保险具体是什么情况,应该怎么理赔,如何理赔都不太清楚,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的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中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中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看起来又长又复杂,但基本上只要你是因为工作受伤的,那基本上就是属于工伤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那就是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如果是其他的事故,是不属于工伤的范围的。
最后还要再提醒大家一点,如果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节是不得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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