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7项,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也在里面。那么,它的扣除标准到底是怎么样的?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怎么的?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在实际抵扣时,一套房子的,夫妻双方可约定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二套房子的,可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其他相关事项: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为组合贷的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上述是有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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